养阴清肺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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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养阴清肺口服液

排石颗粒

规格

每1ml相当于饮片0.405g

每袋装5g(无蔗糖)
生产企业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890016

国药准字Z20103017
说明
适应症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清热利水,通淋排石。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石淋,症见腰腹疼痛、排尿不畅或伴有血尿;泌尿系结石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连钱草、盐车前子、木通、徐长卿、石韦、忍冬藤、滑石、瞿麦、苘麻子、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透明液体;有薄荷和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性颗粒;气微,味微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