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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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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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聚酯/铝/聚酯/聚乙烯口服液体药用灭菌型复合膜袋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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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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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16 |
国药准字Z440207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润肺、养肺、有效防止肺部纤维化,同时对咽炎咳嗽有明显疗效。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慢症:30天一疗程,一日两次,每次10毫升。 急症:10天一疗程,一日三次,每次10毫升。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6克。外用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
珍珠壳内层部分加工而成的粉末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及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白色的最细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贮藏期间有少许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服用即可。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宜餐后服。3.胃酸缺乏者慎服。4.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