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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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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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0.405g |
0.3g*28片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16 |
国药准字Z23021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禁服。 |
成分 |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
威灵仙、制川乌、五灵脂(醋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透明液体;有薄荷和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 2.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3.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并到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