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阴清肺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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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养阴清肺口服液

一清颗粒

规格

聚酯/铝/聚酯/聚乙烯口服液体药用灭菌型复合膜袋包装;.

7.5gx9袋/盒
生产企业

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890016

国药准字Z20093469
说明
适应症

清肺、润肺、养肺、有效防止肺部纤维化,同时对咽炎咳嗽有明显疗效。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慢症:30天一疗程,一日两次,每次10毫升。

急症:10天一疗程,一日三次,每次10毫升。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成分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及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贮藏期间有少许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服用即可。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