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阴清肺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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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养阴清肺口服液

克拉霉素胶囊

规格

聚酯/铝/聚酯/聚乙烯口服液体药用灭菌型复合膜袋包装;.

0.25g(按C38H69NO13计)
生产企业

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890016

国药准字H20058223
说明
适应症

清肺、润肺、养肺、有效防止肺部纤维化,同时对咽炎咳嗽有明显疗效。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慢症:30天一疗程,一日两次,每次10毫升。

急症:10天一疗程,一日三次,每次10毫升。

1.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 g(1粒),每12小时1次; 重症感染者一次 0.5 g(2粒),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 7.5 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 62.5 mg(1/4粒),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 125 mg(1/2粒),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 187.5 mg(3/4粒),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 250 mg(1粒),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成分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克拉霉素。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及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贮藏期间有少许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服用即可。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 0.25 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 0.5 g,以后一次 0.25 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