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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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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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76 |
国药准字Z200908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黄韧带骨化症,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也可用于胸椎后纵韧带骨化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饭后服用,一次5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白芍、葛根、桃仁(?)、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续断、狗脊(烫)、伸筋草、地黄、牛膝、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4.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5.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