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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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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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29 |
国药准字Z62020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