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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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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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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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29 |
国药准字Z43020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祛风除湿,活血通络。用于风寒湿痹,骨节疼痛,四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曾有引起急性胃黏膜病变报导。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禁用。高血压、糖尿病及热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白术﹑鳖甲﹑蚕砂﹑川芎﹑当归﹑独活﹑防风﹑甘草﹑红花﹑红曲﹑鹿角胶﹑木瓜﹑牛膝﹑羌活﹑桑寄生﹑续断﹑玉竹。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忌食生冷食物。2.孕妇慎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