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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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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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29 |
国药准字Z1999105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温阳散风,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语音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3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即可自行消除。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 2.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