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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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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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4g |
2.4% 60ml |
生产企业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33 |
国药准字H440246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