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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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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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503 |
国药准字Z2002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后胃中有不适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涩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湿热盛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