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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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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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250g |
生产企业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82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平肝,活血通络。用于血虚肝旺所致头痛,眩晕眼花,心烦易怒,失眠多梦。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烊化兑服,3~9克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呕吐,罕见皮疹,停药后即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钩藤、鸡血藤、夏枯草、决明子、珍珠母、延胡索、细辛。 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无蔗糖型颗粒。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低血压者慎服。3.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