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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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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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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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50 |
国药准字Z220206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潜阳,平肝安神,活血通络。用于肝肾阴虚,肝阳上亢引起的高血压病:头晕头痛,颈不适,目眩耳鸣,行走不稳,心悸心疼,烦躁易怒,失眠多梦。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
成分 |
龟甲(沙烫)、珍珠层粉、赭石(煅醋淬)、白芍、石膏、天麻、钩藤、夏枯草、人工牛黄、土木香、槐米、吴茱萸(醋炙)、大黄(酒炙)、五味子(醋炙)、人参、冰片。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