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生肌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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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解毒生肌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10g

25g
生产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400

国药准字H20057966
说明
适应症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解毒拔脓、祛腐生肌。用于各类创面感染二度烧伤。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摊于纱布上敷患处。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开始敷用本品时,创面脓性分泌物增多,只需轻轻沾去分泌物即可,不宜重擦。一周后分泌物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宜勤换敷料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紫草、当归、白芷、甘草、乳香(醋制)、轻粉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紫红色的软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开始敷用花红解毒生肌膏时,创面脓性分泌物增多,只需轻轻沾去分泌物即可,不宜重擦。一周后分泌物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宜勤换敷料。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