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生肌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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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解毒生肌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10g

2%*20g
生产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400

国药准字H13022120
说明
适应症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解毒拔脓、祛腐生肌。用于各类创面感染二度烧伤。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摊于纱布上敷患处。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开始敷用本品时,创面脓性分泌物增多,只需轻轻沾去分泌物即可,不宜重擦。一周后分泌物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宜勤换敷料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紫草、当归、白芷、甘草、乳香(醋制)、轻粉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羟苯乙酯、聚山梨酸-80、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紫红色的软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开始敷用花红解毒生肌膏时,创面脓性分泌物增多,只需轻轻沾去分泌物即可,不宜重擦。一周后分泌物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宜勤换敷料。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