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毒烧伤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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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解毒烧伤软膏

注射用玻璃酸酶

规格

每支装10g;20g;50g ;每瓶装500g

1500单位
生产企业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0334

国药准字H31022111
说明
适应症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去腐生肌。本品用于面积小于10%的浅II度,深II度烧伤。

(1)用于促使眼局部积贮的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促使玻璃体混浊的吸收、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并消除有关的炎症反应; (2)用于骨关节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清洁疮面后,将药膏均匀涂敷于疮面,涂布厚度约2mm;或将本品预先做成药物纱布,覆盖到创面上,再用双层纱布包扎,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本品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制成150单位/ml或适宜浓度的溶液。皮试:取上述药液,皮内注射约0.02ml。如5分钟内出现具有伪足的疹块,持续20~30分钟,并有瘙痒感,示为阳性。但在局部出现一过性红斑,是由于血管扩张所引起,则并非阳性反应。 (1) 促进局部组织中药液、渗出液或血液的扩散,以上述药液注射于肿胀或其周围部位,用量视需要而定,但一次用量不超过1500单位。 (2)促进皮下输液的扩散:在皮下输液每1000ml中添加本品150单位,可根据输液品种的不同(粘度和刺激性等)适当增加。 (3) 球后注射促进玻璃体混浊及出血的吸收,每次100~300单位/ml,每日1次。 (4) 结膜下注射促使结膜下出血或球后血肿的吸收,每次50~150单位/0.5ml,每日或隔日一次。 (5) 滴眼预防结膜化学烧伤后睑球粘连,治疗外伤性眼眶出血、外伤性视网膜水肿等:浓度为150单位/ml,每2小时滴眼1次。 (6) 关节腔内注射:每次2ml,每周一次,连续3~5周。

副作用

临床试验未见不良反应。

个别情况下可致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过敏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恶性肿瘤患者禁用,以防止本品促进肿瘤的扩散。 (2) 心衰或休克病人禁用。 (3) 本品有导致感染扩散的危险,不得注射于感染炎症区及其周围组织。其他部位有感染者应慎用。

成分

地黄、大黄、黄柏、地榆、牡丹皮、南寒水石、当归、乳香、没药、白芷、冰片。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酶,系自哺乳动物睾丸中提取的一种能水解玻璃酸类黏多糖的酶。本品为玻璃酸酶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面大于5%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必要时可适当使用抗生素治疗。

1)不可作静脉注射。 (2) 不能直接应用于角膜。 (3) 不能用于被虫叮蛰引起的肿胀。 (4) 水溶液极不稳定,宜临用前配制。剩余溶液可在30 ℃以下保存2周,但若有变色或沉淀则不可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