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26 |
国药准字Z199831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胃肠湿热所致的腹泻、腹胀、腹痛,急性肠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清热利湿,健脾,涩肠止泻。用于小儿消化不良,单纯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对坐叶。 |
鸡矢藤,地胆草,伏龙肝,车前草,白术(炒),陈皮,滑石粉,党参,莱菔子(炒),儿茶,五倍子(炒)。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