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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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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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20mg*7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32 |
国药准字H201631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适用于饮食限制仍不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合并有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Ⅱa型和Ⅱb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20毫克,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最高剂量40毫克。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上升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随之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2.肝功能障碍:可能出现伴有黄疸、显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碍,故应注意观察,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3.血小板减少: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故应注意观察,并采取适当的处理准备。(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状的血小板减少报告)。4.肌病:有出现肌病的报告。5.周围神经障碍:有出现周围神经障碍的报告。6.过敏症状:有出现狼疮样综合征、血管炎等过敏症状的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
成分 |
角鲨烯。 |
本品主要成分为普伐他汀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品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