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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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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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
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88 |
国药准字H20123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角鲨烯胶丸: 口服。一次0.5g(2粒),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角鲨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角鲨烯胶丸:胶丸,内含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有鱼肝油特臭,易氧化。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