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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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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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100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16 |
国药准字Z45020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已、槟榔、木香、甘草、薄荷冰、冰片。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本品为糖衣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 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