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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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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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83 |
国药准字Z20027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咳嗽;慢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穿心莲. |
山芝麻、地胆草、岗梅、葫芦茶、金盏、银盘、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