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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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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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83 |
国药准字Z200131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咳嗽;慢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导致白细胞减少。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穿心莲. |
黄芩,金银花,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