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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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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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120克;每瓶装180克 |
生产企业 |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17 |
国药准字Z10973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阴虚肺热,咳嗽喘促,口燥咽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痰湿咳嗽者禁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成分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梨清膏、川贝母、麦冬、百合、款冬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颗粒;味甜、微酸涩。 |
本品为棕黄色稠厚的斗流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