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81 |
国药准字Z1502177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退热消炎,清胃利便。用于头痛牙痛,口舌生疮,暴发火眼、咽喉肿痛、大便不通,烦燥口渴。 |
消"粘",清"协日",止痛。用于"协日"性头痛,目赤红肿,"亚玛"引起的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饭后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柏、栀子、黄芩、黄连、大黄、甘草、地黄、玄参、川芎、玄明粉、龙胆、冰片、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 |
闹羊花,诃子,木香,红花,黑云香,甘松。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香,味苦,酸。 |
注意事项 |
1.孕妇遵医嘱服用。 2.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孕妇忌服。3.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