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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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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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2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6 |
国药准字Z20044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七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干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龙胆、黄芩、地黄、泽泻、川木通、栀子、当归、九节菖蒲、甘草、羚羊角。 |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