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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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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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196g(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10g*9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15 |
国药准字Z200900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清热凉血,滋阴养肾。用于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普通型肝肾阴虚内热证,证见目睛干涩,视物模糊,头晕耳鸣,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腰肌酸痛,小便赤灼热,心烦口渴,夜寐不安,舌红少苔或舌红,脉细数或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旱莲草、女贞子、地黄、山药、当归、川芎、赤芍、狗脊(烫)、茯苓、猪苓、车前子(盐炒)、茜草、大蓟、小蓟、栀子、马齿苋、地榆。 |
性状 |
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剂,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