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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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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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45粒重约7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泰安(四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55 |
国药准字Z51022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气恼、忌辛辣之物。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龙胆、黄芩、栀子、地黄、九节菖蒲、当归、羚羊角、泽泻、甘草、木通。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圆形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头晕、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