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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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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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袋 |
每瓶装30ml |
生产企业 |
南京厚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30 |
国药准字B2015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Ⅱa型高脂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本品降低血浆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对血清甘油三酯浓度无影响或使之轻度升高,因此,对单纯甘油三酯升高者无效。本品还可用于胆管不完全阻塞所致的瘙痒。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维持量,每日2~24g(无水考来烯胺,1/2~6袋),用于止痒为16g(无水考来烯胺,4袋),分3次于饭前服或与饮料拌匀服用。2.小儿剂量口服:用于降血脂,初始剂量,每日4g(无水考来烯胺,1袋),分2次服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24g(无水考来烯胺,1/2~6袋),分2次或多次服用。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多发生于服用大剂量及超过60岁的病人。有报道,长期服用本品偶尔可致骨质疏松。1.较常见的有:(1)便秘,通常程度较轻,短暂性,但可能很严重,可引起肠梗阻;(2)烧心感;(3)消化不良;(4)恶心、呕吐;(5)胃痛。2.较少见的有:(1)胆石症;(2)胰腺炎;(3)胃肠出血或胃溃疡;(4)脂肪泻或吸收不良综合征;(5)嗳气;(6)肿胀;(7)眩晕;(8)头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考来烯胺过敏的患者禁用。2.胆道完全闭塞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聚苯乙烯季胺型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的氯化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便秘患者慎用。2.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糖尿病、肾病、血蛋白异常或阻塞性肝病患者,服用本品同时应对上述疾病进行治疗。3.长期服用应注意出血倾向;年轻患者用较大剂量易产生高氯性酸中毒。4.长期服用本品同时应补充脂溶性维生素(以肠道外给药途径为佳)。5.本品增加大鼠在服用强效致物质时的小肠肿瘤发生率。6.对孕妇的影响还缺乏人体研究。本品口服后几乎完全不被吸收,但可能影响孕妇对维生素及其他营养物质的吸收,对胎儿产生不良作用。7.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本品口服后几乎完全不被吸收,但可能影响乳母对维生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