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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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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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22.5g |
150mg(1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564 |
国药准字H2005372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免疫调节药。临床用于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和由此诱发的支气管哮喘。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1.100ml:22.5g,1~4岁7ml;4~7岁10ml;7~14岁7ml。2.100ml:45.0g,1~4岁3ml;4~7岁5ml;7~14岁15ml。以上均为一日剂量,一日3次,3~6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少数患者服用初期大便次数可能增多或成糊状。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成分 |
本品为羧甲淀粉钠的含糖溶液,含羧甲淀粉钠(按总固体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尚不明确。 |
罗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粘稠液体;芳香,味甜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该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该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