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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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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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1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广发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19 |
国药准字H10940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羧甲司坦。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滑石粉,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羧甲司坦颗粒。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