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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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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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每1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毫克 |
生产企业 |
广东广发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19 |
国药准字H201431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5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4-616-215过4次。7-922-221010-1228-3210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羧甲司坦。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浅蓝色至蓝绿色的陈庆粘稠液体,具有特异性的薄荷味。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羧甲司坦颗粒。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