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0.3g*12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361 |
国药准字Z20020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6g,一日3次;小儿一次0.15~0.6g,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川贝母、羚羊角、猪去氧胆酸、麝香、沉香、人工竺黄、(飞)青礞石(煅,飞)、硼砂(炒)。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土黄色粉末;气特异,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真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本品含有麝香,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