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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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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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片重0.54g |
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023 |
国药准字Z200909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桂枝、龙骨、白芍、生姜、大枣、炙甘草、牡蛎、黄连、法半夏、瓜蒌皮、苦杏仁(炒)。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而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