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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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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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4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428 |
国药准字Z200502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清肺热、止咳、祛痰。用于希拉、血性肺热症,证见;烦热口干,咳嗽咯痰,便秘溲赤,舌红,苔黄腻等;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见有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北沙参、诃子、川楝子、栀子、紫草茸、紫草、茜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黑色的粉末或颗粒,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