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每粒装0.5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410 |
国药准字Z200252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苗医: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吉祥草500g 黄精450g 百尾参375g 桔梗375g 虎耳草250g 枇杷叶375g 麻黄200g 桑白皮200g 罂策壳125g 制成 1000粒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