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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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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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24片 |
每片重0.53g |
生产企业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916 |
国药准字Z10960036 |
说明 | ||
适应症 |
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嗽,呼吸困难。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感染及炎症。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病毒性肺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胸痛、咳嗽、咽喉红肿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2-4岁,一次1片;5-8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头晕,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胃肠道出血,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羧甲司坦。 |
连翘、金银花、黄芩。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黄色至棕红色;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