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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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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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25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488 |
国药准字H440217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肺止咳,化痰通便。本品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