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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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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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2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286 |
国药准字Z420205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粘稠。 |
止嗽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色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芩、桑白皮(蜜炙)、天花粉、浙贝母、知母、前胡、麦冬、百部、桔梗、苦杏仁等13味。 |
川贝母、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大蜜丸。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咯痰稀薄色白,伴鼻塞流清涕,恶寒发热,头身疼痛。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