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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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抑火片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片重0.6g(素片);每片重0.61g(薄膜衣)
生产企业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080

国药准字Z1202025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2.4g,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本品成分为黄芩,栀子,黄柏,大黄,苦参,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

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