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蛇胆川贝胶囊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粒装0.3克
生产企业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080

国药准字Z3602103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川贝母、蛇胆汁。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