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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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蛇胆川贝散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瓶装0.6g
生产企业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607

国药准字Z4502134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每10粒重2g),一日1~2次。

口服。一次0.3克~0.6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慎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18味。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性状

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