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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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气化痰丸

规格

每10粒重1g

每6丸相当于原生药3g
生产企业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270

国药准字Z6202130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黄芩(酒制)、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