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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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复方贝母片

规格

每10粒重1g

片芯重0.3g
生产企业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270

国药准字Z2002584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喘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粒,一日1~2次。

口服,1次3-6片,1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主要成分为平贝母、石膏、麻黄、硼砂、苦杏仁、化橘红、百部(蜜炙)、甘草、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红棕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片显灰黄色或黄棕色,味咸、味苦。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孕妇慎服。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性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4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