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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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鲜竹沥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支装10ml;30ml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泽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3602162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寒痰、湿痰、饮食生痰、脾虚便溏等有寒湿征象患者忌服。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淡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具竹香气,味微甘。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用药期间,忌辛热食物。2.鲜竹沥在贮存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