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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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化痰丸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袋装6g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5302076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降气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痰涎壅盛,肺气不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酒黄芩、苦杏仁、瓜蒌子、川贝母、胆南星(砂炒)、法半夏(砂炒)、陈皮、茯苓、麸炒枳壳、蜜麻黄、桔梗、白苏子、炒莱菔子、蜜款冬花、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甜、苦、微麻。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