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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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止咳丸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丸重0.25g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6302020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清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柯子(去核)、毛柯子(去核)、余甘子(去核)、藏木香、木香、木香马兜铃、天竺黄、紫草茸、藏茜草、紫草、高山辣根菜、翼首草、力嘎都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紫红色水丸,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