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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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清肺抑火胶囊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粒装0.5g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2008051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清肺止嗽,降火生津。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水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黄芩、栀子、黄柏、大黄、苦参、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