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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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解热清肺糖浆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瓶装135ml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1087000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宣肺利咽。主治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肺热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桑白皮、前胡、黄芩、鱼腥草、紫莞、土牛膝、甘草、枳壳、紫苏叶等。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棕色液体;微甜、微苦。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咳白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