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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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蛇胆川贝液

规格

每10粒重2g

10ml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4502105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枇杷叶、肿节风、百部、牛白藤、麻黄、桔梗、白薇、薄荷油。辅料为乙醇、枸橼酸、苯甲酸钠、蔗糖、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 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