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十八味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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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肺十八味丸

咳欣康片

规格

每10粒重2g

每片重0.3g
生产企业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400

国药准字Z2000324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燥。

降气平喘,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及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味。

麻黄、苦杏仁(去油)、石膏、黄芩、桔梗、甘草、罂粟壳。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请遵医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